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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通字〔2019〕1号 2019年1月8日 见48页
一、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依法从严惩处妨害安全驾驶犯罪
(五)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遭到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侵害时,为避免公共交通工具倾覆或者人员伤亡等危害后果发生,采取紧急制动或者躲避措施,造成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损坏或者人身损害,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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