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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 车 用 电 线 接 头技 术 条 件

本主题由 joby12593 于 2008-8-11 20:12 移动

汽 车 用 电 线 接 头技 术 条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n 29009一91

 
    
  汽 车 用 电 线 接 头技 术 条 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电线接头(简称接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运用于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汽车用圆柱式

电线插接件,汽车用蓄电他电线接头。

2 引用标准

  ZB T35 001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n 29010 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1 汽车用点火线电线接头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2 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n 29013 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 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 技术要求

3.1 接头的外形与配合尺寸应符合QCn 29010、QCn 29011、QCn 29012、

QCn 29013标准中的相应规定。

3.2 接头表面应整洁、无毛刺和尖角,镀层无叠积、空白与剥落等缺陷。

3.3 接头应能保证装接到电线或电器上时,不出现断裂或裂纹。

3.4 接头应用压接、熔焊、冷挤、锡焊或相互组合方法装到电线线芯上。线芯

截面为2.5mm2及以下电线,其接头必须夹往电线的绝缘体。

3.5 接头必须经受耐潮试验而不破坏其接触可靠性。

3.6 接头在电线上的接合牢固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 对于截而为0.5~0.75mm2的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79N的静拉力。

3.6.2 对于截面为l~6mm2的电线,应能承受不小于118N的静拉力。

3.6.3 对于截面为6mm2以上的电线应承受不小于176N的静拉力。

3.7 圆柱式插接件的插拔力应是可变的,可按成品的需要予以调整:

3.7.1 带有定位机构的插接件,其插拔力不应超过67N。

3.7.2 没有定位机构的多线插按器中的插接件每个插拔力不应超过31N。

3.8 线与接头和圆柱式插接件的电压降,在耐潮试验后,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3.9 圆柱式插接件配合应紧密可靠,若有定位应明显易感。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检查

  用肉眼观察法进行,应符合3.2与3.3条规定。

4.2 耐潮试验

  在相对湿度为90%~95%,温度为40±2℃的环境下进行。试样在耐潮箱中应

按下列要求安放。

  a.在试验板上样品的间距不小于25mm;

  b.试样的轴线置于水平位置,并应使电线接头的所有表面完全暴露,而又

与其他物品相接触;

  试样在耐潮箱中历时100h后,取出并在自然环境下干燥24h后,检查其接触

可靠性应符合3.5条规定。

4.3 接头在电线上的接合牢固性试验

  在被测接头上用法码或测力计加规定的静拉力,历时10s后观察之。

4.4 圆在式插接件插拔力试验

  用法码或测力计检查插接件的插拔力应符合3.7条规定。

4.5 电压降试验

  电压降测定应在完成耐潮试验后进行。其方法如下:

  a.线与接头之间电压降测定应在接头夹住导线中央与其后面75mm的导线处

(剥去绝缘后用锡焊住)的二点间测量之,如图1所示。扣除75mm长的导线电压

降后即为线与接头间的电压降。


  b.对于圆柱式插接件的电压降测定应在耐潮试验与四次插拔后,在二个接

头的夹住导线处之间(如图2)或在夹往导线处与固定接头的指定处的二点间(

如图3)测量之。


5 检验规则

5.1 每批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

5.2 用户有权按ZB T35 001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样方案及产品质量合格水

平由供需双方商定。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应符合ZB T35 001的相应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山中国汽年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浙新、徐增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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