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吸漏罪的处理,需遵循刑法中关于漏罪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条款进行综合分析。
1. **漏罪的定义与发现时间**
- **定义**:漏罪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情形。
- **发现时间**:此处的漏罪特指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发现的、判决宣告前未判决的其他犯罪。
2. **漏罪的处理原则**
- **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具体步骤**:
1. 对新发现的漏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其他犯罪)进行独立审判,确定其应判处的刑罚。
2. 将漏罪的刑罚与前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合并,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3. 从合并后的总刑期中减去前罪已经执行的刑期,得出实际应执行的刑期。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在处理非吸漏罪时,应依据上述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量刑,并结合漏罪的处理原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4. **注意事项**
- 在计算刑罚执行期间时,应确保已经执行的刑期被正确计入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漏罪与又犯新罪在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差异,前者适用“先并后减”原则,后者则适用“先减后并”原则。
- 处理漏罪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非吸漏罪的处理需遵循刑法中关于漏罪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量刑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在处理过程中,应确保法律程序的严格遵守和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